2019年11月7日,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公布了2019年宁波市第二批创新型初创企业暨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,本次全市共计1237家企业备案为2019年宁波市第二批创新型初创企业暨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,产业园区共计14家企业进入名单,分别是宁波铂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、宁波欣皓源机械有限公司、宁波智衡物联科技有限公司、宁波智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、宁波沃富物联网有限公司、宁波佳文智能技术有限公司、宁波兴为汽车电子有限公司、宁波舸德精密工具有限公司、浙江纵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、宁波昊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、宁波伟捷自动化有限公司、浙江普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、欧博智能科技(宁波)有限公司、浙江鸿信安诺科技有限公司。
备案企业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:
1、经备案的创新型初创企业,可根据《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》(甬科高〔2013〕99号)要求,申报智团创业计划项目支持。
2、经备案的创新型初创企业,可根据《宁波市科技信贷代偿补偿暂行办法》(甬科高〔2014〕70号)要求,申请由市科技局、县(市)区科技局与科技银行三方合作共建的非抵押、非专业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科技信贷业务。
3、经备案的创新型初创企业,可根据《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(修订)》(甬科高〔2019〕26号),申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跟进投资。
4、经备案的创新型初创企业,可根据《宁波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(试行)》(甬科高〔2015〕88号),申请科技创新券,用于抵用一定比例的检验检测、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费用。
5、经备案的创新型初创企业,同时推荐参加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,并可按照《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导性意见》(浙科发高〔2016〕87号)要求,择优推荐参加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。
创新型初创企业是我市企业创新载体培育的新动能,也是全省科技企业“双倍增”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。